星乐尘

繁体版 简体版
星乐尘 > 中医宝典:本草纲目(全本) > 草部第十七卷 草之六 侧子

草部第十七卷 草之六 侧子

(《别录》下品)

释名子。

时珍曰∶生于附子之侧,故名。许慎《说文》作子。

集解弘景曰∶此附子边角之大者,削取之。昔时不用,比来医家以疗脚气多验。

恭曰∶侧子、附子,皆是乌头下旁出者。以小者为侧子,大者为附子。今以附子角为侧子,理必不然。若当阳以下、江左、山南、嵩高、齐鲁间,附子时复有角如大豆许。夔州以上剑南所出者,附子之角,但如黍粟,岂可充用?比来都下皆用细附子有效,未尝取角也。

保升曰∶今附子边,果有角如大枣核及槟榔以来者,形状自是一颗,且不小。乃乌头旁出附子,附子旁出侧子,甚明。

时珍曰∶侧子乃附子旁粘连小者尔,故吴普、陶弘景皆指为附子角之大者。其又小于侧子者,即漏篮子矣。故杨氏《附子记》∶侧子、漏篮,园人皆不重之,以乞役夫。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