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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部第十七卷 草之六 天雄

(《本经》下品)

释名白幕(《本经》)。

时珍曰∶天雄乃种附子而生出或变出,其形长而不生子,故曰天雄。其长而尖者,谓之天锥,象形也。

集解《别录》曰∶天雄生少室山谷。二月采根,阴干。

弘景曰∶今采用八月中旬。天雄似附子细而长,乃至三、四寸许。此与乌头、附子三种,本出建平,故谓之三建。今宜都山者最好,谓为西建。钱塘间者谓为东建,气力小弱,不相似,故曰西冰犹胜东白也。其用灰杀之,时有冰强者,不佳。

恭曰∶天雄、附子、乌头,并以蜀道绵州、龙州出者佳。余处纵有,力弱不相似。陶以三物俱出建平故名之者,非也。乌头苗名堇,音靳。《尔雅》云∶芨,堇草是也。今讹堇为建,遂以建平释之矣。

承曰∶天雄诸说悉备。但始种而不生附子、侧子,经年独长大者是也。蜀人种之,尤忌生此,以为不利,如养蚕而成白僵之意。

时珍曰∶天雄有二种∶一种是蜀人种附子而生出长者,或种附子而尽变成长者,即如种芋形状不一之类;一种是他处草乌头之类,自生成者,故《别录》注乌喙云∶长三寸已上者为天雄是也。入药须用蜀产曾经酿制者。或云须重一两半有象眼者乃佳。余见修治曰∶宜炮皴去皮尖底用,或阴制如附子法亦得。

大明曰∶凡丸散炮去皮用;饮药即和皮生使甚佳。

时珍曰∶熟用一法∶每十两以酒浸七日。

掘土坑,用炭半秤赤,去火,以醋二升沃之,候干,乘热入天雄在内,小盆合一夜,取出,去脐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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