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省纪委和省政法委联合核查组正式成立,由省政法委副书记王保辰担任组长,省纪委派出一名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经侦、刑侦和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共计十二人。
核查组的第一个目标,是梁世宏。
梁世宏,云岭州中院副院长,五十三岁,在省高院刑二庭工作了十五年,从书记员一步步做到副庭长。2009年调任云岭州中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和立案工作。
他的儿子梁远达,在云岭州开了一家律所,叫“远达”。远达律所规模不大,但业务量稳定,主要客户包括鸿盛置业、云岭州几家房地产企业和部分建材供应商。
鸿盛置业在云岭州中院的所有案件,代理律师全部来自远达律所。
而梁世宏作为分管立案的副院长,恰好可以在立案环节为鸿盛置业的案件“把关”。
核查组用了三天时间,调取了云岭州中院近五年涉及鸿盛置业的所有案件材料,结果触目惊心。
从2009年到2014年,鸿盛置业作为被告的供货合同纠纷案件共十七起。其中十三起在立案后以“双方和解”为由撤诉,另外四起中,两起判决后鸿盛置业上诉,两起调解结案。
这十七起案件中,没有一起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完成审理。最长的拖了将近两年,最短的也拖了八个月。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但在梁世宏分管立案和民事审判期间,云岭州中院的案件审理周期普遍偏长,尤其是涉及特定企业的案件,拖延现象更加明显。
“书记,我们调取了梁世宏儿子梁远达的银行流水。远达律所的业务收入中,来自鸿盛置业的代理费占了将近三成。而鸿盛置业支付的代理费,明显高于市场价。其中一笔五十万的代理费,对应的案件标的额不过两百万,按照正常收费标准,代理费不应超过十万。”
王保辰汇报道:“此外,梁远达在江城购置了一套别墅和一套位于高档小区的房产,总价超过八百万。”
“证据链完整吗?”
“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闭环。梁世宏通过其子梁远达收受鸿盛置业的好处,在立案和审理环节为鸿盛置业提供便利。赵志刚作为立案庭庭长,具体执行了‘暂缓立案’的操作,其妻子在鸿盛置业关联的一家物业公司担任财务主管。两个人的问题,基本可以坐实。”
“那就按程序办。报省纪委批准后,对梁世宏和赵志刚实施‘双规’审查。同时,对鸿盛置业涉嫌恶意欠款、虚假诉讼等问题,由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立案侦查。”
“好的书记,我马上落实。”
省纪委的批复当天下午就下来了。
王保辰拿到批复文件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没有耽搁,当即通知工作人员在省政法委会议室紧急集合。
“同志们,省纪委已经正式批复,对梁世宏、赵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今晚就行动,分两组,同时控制两个人,防止串供。梁世宏那边由我带一组,赵志刚那边由张主任带二组。现在是七点二十,八点整准时出发。”
王保辰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所有人,语气加重了几分:“行动期间,所有通讯设备统一管理。到达目标地点后,第一时间封存手机、电脑和所有纸质材料。梁世宏是法院副院长,赵志刚是立案庭庭长,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反调查能力比一般人强。所以行动要快、要准、要彻底,不给他们任何反应时间。明白没有?”
“明白!”
众人齐声应道。
晚上八点整,两辆黑色商务车从省委大院驶出,沿江城至云岭州的高速公路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