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多谢少帅收留。”
她低着头,声音虽然虚弱,却带着大家闺秀特有的礼数。
即使落魄至此,她依然努力维持着最后一点体面。
霍行渊没说话。
他转身走到一旁的柜子前,倒了一杯冰冷的威士忌,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划过喉咙,驱散了晨起的那一丝干渴。
“既然醒了,就把话说清楚。”
他放下酒杯,并没有转身,只是背对着她,语气淡漠:
“沈家的大小姐,好端端的闺阁不待,跑到这荒郊野岭的死人堆里来干什么?”
“别跟我说你是为了体验生活。”
随着话音落下,他猛地转过身,手里不知何时又多了那把黑色的勃朗宁手枪。
他并没有举枪瞄准,只是拿着枪管,漫不经心地挑起了沈南乔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冰冷的金属触感再次贴上肌肤,沈南乔控制不住地瑟缩了一下。
“我想听实话。”
霍行渊盯着她的眼睛,那双深邃的黑眸里像是藏着两个漩涡,能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
“如果是假话,哪怕你这身皮肉再好用,我也照样一枪崩了你。”
沈南乔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
他的眼神太具有穿透力,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压迫感,让她明白在这个男人面前耍花样,只会死得很难看。
聪明人不对聪明人撒谎,尤其是这种掌握着生杀大权的聪明人。
“我被卖了。”
沈南乔迎上他的目光,没有回避,也没有哭哭啼啼地乞求,而是用一种近乎陈述事实的平静语气说道:
“沈家生意破产,欠了巨额债务。我父亲沈老爷,为了保住他在北都的最后一点体面,和我的继母联手把我迷晕,卖给了城南的王万金。”
听到“王万金”这三个字,霍行渊挑了挑眉。
那个出了名的老色鬼?
据说那老东西玩死过不少姨太太,手段极其下作。
“十根大黄鱼。”
沈南乔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讽刺的笑容,眼底却是一片荒芜的凉意:
“这就是我身为沈家嫡长女的价格。”
“昨晚是送亲的日子。我不想死,也不想变成一具烂肉,所以我割断了绳子,跳窗逃了出来。”
说到这里,她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所非虚,颤抖着伸出那双一直藏在袖子里的手。
“这就是证据。”
晨光下,那双原本应该纤细白嫩的手腕,此刻却是一片触目惊心的青紫。
那是被粗麻绳狠狠勒过的痕迹,皮肉翻卷,血迹已经干涸,在冷白肤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狰狞恐怖。
甚至有一道伤口深可见骨,足以看出她当时挣脱时用了多大的力气,又是怀着怎样必死的决心。
霍行渊的目光落在那双手腕上,他的瞳孔微微一缩。
并不是因为怜悯,怜悯这种东西在乱世里是最不值钱的。
他见过比这惨烈一百倍的伤口,见过无数断臂残肢。
他之所以有反应,是因为“所有权”的本能被触犯了。
昨晚这双手曾紧紧抱着他的脖子,这具身体曾安抚了他的头疾。
在他潜意识里,既然这个女人能治他的病,那她就是他的东西。
哪怕只是个暂时的物件,那也是姓霍的。
既然是他霍行渊的东西,怎么能被别人弄得这么脏、这么破?
王万金?沈家?
霍行渊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阴鸷,那是护食的凶兽在看到自己的猎物被其他杂碎觊觎时,本能产生的暴怒。
“啧。”
他不耐烦地发出一声轻嗤,手中的枪管顺着她的下巴滑落,轻轻敲了敲她手腕上的伤口。
并不温柔,甚至带着几分惩罚性的力道,疼得沈南乔倒吸一口冷气。
“把自己弄成这副鬼样子。”
霍行渊收回枪,嫌弃地看了她一眼,仿佛在看一件被磕坏了角的古董花瓶:
“沈家那两个老东西眼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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