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光辉得知当时有一艘中国军舰在上海造船厂检修,曾任舰长的他便决定占有这艘舰艇,直接把它驶往九江,预备在那儿登陆到庐山,亲自将报告送给委员长。但是军舰一离开上海,王孔安布置的内应立刻向戴笠报告了这一情况。得知手下为了升官竟然不顾纪律,对自己避而不见,戴笠勃然大怒。他下令准备好一架飞机,以最快的速度从南京飞到九江。当翁光辉乘坐的军舰入港时,戴笠率领一支特务分队已在那里等着了。军舰一靠码头,戴笠的打手立刻上去把翁光辉毒打了一顿,扣押起来,押送回鸡鹅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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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翁光辉被捕的消息一经传开,霎时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翁光辉的亲信以及和他交往甚密的人都被撤了职。而当戴笠宣布了要将翁光辉处死的消息后,他的家人马上慌张地跑到蒋介石面前喊冤,求蒋介石开恩。
蒋介石也觉得翁光辉罪不至死,担心处死他会让人心不安。于是蒋介石开了金口,要戴笠放人。戴笠郑重其事地回答说:“他既然今天背叛我,就可能有一天会背叛校长。这样的人怎么能在特务处干下去呢?”
蒋介石觉得有道理,但是又答应了翁光辉的家人放人,现在反悔不免有些失信之嫌。最后他还是让戴笠答应不杀人,仅撤职以作警告。
从那之后,翁光辉就从特务处销声匿迹了。也有人猜测说戴笠是私底下处决了他。不管事实怎样,总之从那之后,特务处再也没有人敢抱有私心了。不论是想要升官的,想要发财的,还是想往外跳的,都打消了自己的念头,勤勤恳恳地干下去。戴笠用翁光辉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
现在,毛人凤想用那个不识好歹的同僚来开刀,就重新规定了一个针对局本部内部的督察制度——“周督察制度”。即在军统局本部机关内,以科室为单位,每个人轮流担任一周的秘密督察,以监视和举报本单位的“违法”行为,附带着也关照其他部门,随时密报督察室。“秘密督察”的项目五花八门,小到迟到早退,大到失职泄密,“反动行”等等。
毛人凤宣布完规定,又盯着那个浙江警校同僚,一字一句地说:“如果谈中有侮辱、损害领袖和各位领导的内容,大家也可以举报。包庇者与违规者同罪。”
一句话说完,军统局内部人人自危,气氛紧张起来,谁都害怕自己被检举,又都不敢不检举别人。毛人凤想要整的人很快就被揪住了小辫子,被他找借口重罚了一顿,又踢出重庆局本部了事。
这件事让毛人凤感觉到了把权的过瘾,他又加紧脚步,点起了第二和第三把火。
这第二把火就是关于文件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当时军统局本部设四处五室,其中主管军事情报的第一处和主管政治斗争的第二处最为重要。毛人凤为这两个处的工作运行方式制定了十分详细的新规定:凡是由各区、站、办事处等军统外勤单位呈送上来的情报,一律先集中到收发股。收发股作过登记后,再根据情报性质,按党政、社会、国际、经济动态等类别进行区分,随收随发,再分送各主管科室的有关人员。总而之,毛人凤是把原先约定俗成的把情报汇总到秘书室的规矩变成了白纸黑字的规定,任凭再高级别的文件也不能绕过他的法眼,这也替戴笠把了一道关。
军统局的卷宗分四种颜色,白色的是一般件;黄色的为快件;红色的为急件;紫色的是绝密件。这些不同的颜色表示着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处理有误就要追究责任。毛人凤往往都会把红色和紫色的文件亲自交给戴笠过目,也就把全部的权力掌握控制在自己手里。秘书处的位置逐渐居于军统的核心,他这个代理主任秘书的职务就高了起来。
但是对于毛人凤的揽权,一批老牌特务十分不满,他们习惯于特立独行,常常炫耀自己能当机决断,现在事事都要请示汇报,行动受到限制,因此非常不满。他们不敢到戴笠那里告状,于是几个湖南派的特务张严佛、沈醉等到唐纵那里告状。
唐纵也没有跟毛人凤正面打过交道,他也很好奇这个时而被骂时而被夸的小个子到底有什么能耐。可是两人一见面,毛人凤又是卑躬屈膝地服软,又是唯唯诺诺地称是,竟然没有一点脾气。唐纵要他对老特务都优待一点,他也是完全都说好。可是回过头来,“新家法”照样执行不误。这样过了几次,唐纵也感到没有什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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