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之后,同为校友的周念行、王蒲臣、何芝园、毛人凤、姜绍谟等人都成为了他的下属或者同事。戴笠少年时的风姿在他们心目中留下的深刻印象,完全不逊色于成年之后。
就是因为有着强烈的领袖气质和群众基础,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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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时,他热热闹闹地张罗起了学生社团,还学着“兴中会”、“光复社”那些起名叫做“青年团”,宗旨就是宣传男子剪发,女子放足,号召民众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他借这个社团为发表论的阵地,在附近的村镇进行过很多次宣传、讲演,吸引了大批民众的注意。他激情洋溢的演讲和口若悬河的气势让他成为附近知名的“学生哥儿”。
而在他的高大形象下,毛人凤越来越像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影子。因为他比较迟才接受到新鲜的知识和文化,所以功课不算优秀,但是他很努力,一直在默默用功,国文学得尤其好,写得一手让老师称赞的好文章。因为戴笠的社会活动太过频繁,功课缺了不少,所以他有时也帮戴笠代写作业,久而久之,就成了戴笠的“师爷”的角色。
戴笠看毛人凤老是闷头在学校里,于是常拉他到社会上走走。但这时常的走动更让两人察觉出自己的差距。在杭州城里,许多人穿的是绫罗绸缎,进出搭车,常去大饭店、大舞厅消费,过着歌舞升平的生活。
同时,省城的女人们也比乡下的要丰满白皙许多。看着大街上那些女人穿着高开衩的旗袍,露着白白嫩嫩的大腿走来走去,总是让他们心里痒痒的。而女校里那些青春活泼、发育得凹凸有致的女学生,也让戴笠和毛人凤开始初次产生了悸动。他们喜欢这纸醉金迷的一切,对荣华富贵都产生了占有的念头,只是苦于口袋里没有钱,只能干看着,却不能把他们想要的一切都占为己有。戴笠和毛人凤又开始有不同的想法了。
戴笠开始感到,自己不适合继续读书,而是应该做出更大的事情来。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却被这个地方给束缚住了。他想要挣脱,想要超越,想要凌驾于这一切之上,成为他所渴望成为的主宰。
但是毛人凤却觉得那一切离他还太遥远,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他幻想有一天会得到一切,但是不敢相信这一天会来临。他所能做的只是好好读书,努力上进,像他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做大官,光耀门楣。
戴笠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必须是头,一招一式都得镇得住别人,敢想别人不敢想的事情,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情。就说花钱,痛快了就兜底翻,花完了就想办法,给别人拉皮条,帮人赌博出老千,只要能挣着钱,什么都敢干,天王老子也不怕。毛人凤则与此相反,他万事以避让为主,吃了亏往往也不愿声张。两人性格截然不同,又刚好互补。但是两人却都没有想到,他们的人生要出现分岔了。
有一天下午,戴笠、毛人凤和几个同学去逛街。大家自然又少不了议论街上的女人和光怪陆离的城市风光。路过一家照相馆时,一个同学忽然指着橱窗里的西装照说:“嘿,快看,这衣服不跟陆同学那件一样吗?”
陆同学是年级里有名的公子哥,每天穿得光鲜亮丽地请漂亮女同学下馆子。他是所有男生嫉妒和厌恶的对象,可是却谁都奈何不了他有一个开工厂的资本家爸爸的事实。
另一个同学很快就接着说:“依我看啊,这衣服穿在谁身上都好看,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衣服穿,我们才不会输他呢。春风,你说呢?”
戴春风正在想心事,不料被人叫了名字,他连忙说:“你们想不想穿这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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