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毫无压力地发了誓,然后看着阿方索,等待着他将谈话继续下去。
“首先我想告诉您,您的宪章在教廷引起了相当广泛的讨论。枢机主教们正在和教宗讨论,您的宪章是否合法。尤其是,您的宪章之中,似乎并没有禁止高利贷行为。”
“没有禁止高利贷行为?”约翰的眉头皱了起来。
阿方索点头道:“没错,您的宪章之中允许人们发放高利贷,这是毫无疑问的错误。当然,我这里是传述阿尔贝托的话。”
对于这帮神学家,约翰是实在没什么办法。
他看着另外几名主教,然后不得不站起身,拿起放在旁边的宪章,开始自己的演讲。
“诸位,我也是基督徒,我仍然记得,小时候听到的内容。‘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这是在《利未记》中的部分,我记的很清楚。”
“或许我们不会向欠债者取利,但是我们得要看一看,实际生活中究竟有什么样的案例。”
约翰从身后摸出一张羊皮纸,递给了听证团成员。
“这是发生在1186年1月的一个案件。一位农民被邻居控诉发放高利贷。而他做了什么呢?他将自己的一部分种子借给了自己的邻居,然后那名邻居在收获之后,不仅给了他新的种子,而且还给了些许粮食,作为感谢金,这很正常吧。”
温彻斯特主教和费康主教点了点头,至于荷兰主教,他似乎还在神游。
“但是,那名邻居很快就反悔了。于是他控诉自己的邻居是高利贷放贷者,并且在当地发生了错判。那名农民差点因此而死,只是我处理的比较及时。那么,各位现在对贷款的事情,是否有了新的认识?”
“贷款应当分为两种,一种是合理范畴内的贷款,另一种则是高利贷。如果是在合理范畴内的贷款,那么其利息是相当低的。”
“这种低利息的贷款本质上,和你借钱给人,然后那人多给了一笔感谢金,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假如没有这笔利息,那么放贷的人甚至是亏损的。”
“停。”
荷兰主教打断了约翰,似乎从神游状态里走了出来。
他操着一口荷兰味的拉丁语说:“钱不能生钱,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假如一个人好好的还钱,那怎么会有亏损的情况发生?”
“没错,这一点请您阐述清楚。”阿方索说道。
果然是淳朴的中世纪人,让约翰一阵头疼。
让他们去理解货币、经济之类的东西,未免有些太难,但约翰还是不得不给他们解释。
“我举一个例子。假如我借给了斯蒂芬十个便士,然后他花十便士买了鸡。鸡生下了五颗蛋的时候,我向斯蒂芬要求还钱,斯蒂芬还了我一只鸡,说这是他当时花十便士买的,这合理吗?”
“那你们发现问题了吗?我们之中一共只有十便士。难道那五颗鸡蛋是多出来的吗?”
这个问题,直接让听证团的这些人大脑过载。
他们当场就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似乎怎么都没法理解约翰的说法。
“问题所在之处就是,斯蒂芬创造了价值,但是我却一无所获。那么这时候,我们再进行区分。高利贷,真正的高利贷,要求的是什么呢?”
约翰的语气逐渐加重,话语里开始有了抨击的意味。
“假如我要求他还一只鸡加上二十颗蛋,那就是高利贷。高利贷的要求,是超出借贷人的偿还能力范围的。鸡可以生蛋,但是鸡没法一下生二十颗蛋。这就是高利贷。”
“而在爱尔兰,被允许的贷款,则是说,我可以获得一只鸡,还有两颗蛋。鸡是本金,蛋是利息。剩下的三颗蛋,则归斯蒂芬所有。”
说完,约翰也有点口干舌燥。
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兑了水的葡萄酒,顺带观察了一下听证团成员的神色。
这几个家伙神色各异,费康主教抚着下巴,温彻斯特主教似乎正在算计着什么,波尔多主教眉头紧锁,荷兰主教依旧神游。至于阿方索,他面无表情,但是眼神说明他正在思考。
休息了片刻之后,约翰继续说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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