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塞琉古、安息等国的商人眼中,大秦是一个遥远而神秘的东方强国。
物产丰富,技术先进,出产的丝绸、瓷器、铁器都是价值连城的珍宝。
无数西方商人怀着对财富的渴望,沿着丝绸之路,不远万里来到大秦。
如今的咸阳城,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会。
城西专门划定了一片外商区,来自西域、中亚、西亚甚至南亚的商人汇聚于此。
他们身着各式各样的服饰,说着不同的语,在这里开设商铺,进行贸易。
走在咸阳的西市,随处可见高鼻深目的巴克特里亚商人、穿着长袍的安息商人、皮肤黝黑的孔雀王朝商人。
街上的店铺里,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据户部统计,仅始皇四十三年一年,进入大秦境内的外商就超过了一万人次,对外贸易额比三年前翻了五倍。
巨额的贸易顺差,让大量的黄金与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大秦,充实了国库,也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发展。
然而,对外贸易的空前繁荣,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部分外商为了牟取暴利,存在偷税漏税、以次充好、欺诈百姓等违法行为。
各国商人之间,以及外商与大秦商人之间,也经常发生商业纠纷。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商人混入境内,从事间谍活动。
为了规范商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贸易,内阁在陈墨的主持下,历时数月,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
首先出台的是《大秦商律》,这是大秦第一部全国性的商业法典。
该法典对商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行为、纳税义务、商业纠纷的解决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无论是大秦商人还是外商,在大秦境内从事商业活动,都必须遵守《大秦商律》。
随后,内阁又针对西域地区的特殊情况,颁布了《西域通商章程》。
该章程对西域都护府管辖范围内的商业活动进行了专门规范,明确了西域都护府的商业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商道的保护与管理。
针对外商,内阁则出台了《外商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所有进入大秦境内的外商,必须在礼部登记注册,领取通商凭证。
外商只能在指定的通商口岸与城市进行贸易。
外商必须依法纳税,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对于违反条例的外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驱逐出境甚至终身禁止入境的处罚。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让大秦的商业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