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个妻子还在县城里。
都离婚了,应该就只是拿只笔的问题吧。
挂了电话,他把刘利民叫来:“刚刚沈浩然沈工来了电话,说是他一支用顺手的钢笔落在了她前妻那里。你这两天抽空去取一下,给他捎过去。
对了,
她怎么说也是沈工的前妻,你过去时捎点水果过去意思意思。”
刘利民也没有多想:“行,我下午刚好有空,我去一趟。”
……
方苗坐在缝纫机跟前,一口气做了两件男士衬衫出来。
她只是想做出来看看效果。
至于尺寸,就是按沈浩然的尺码来的。
他身材匀称,脱衣有肉。
想到这里,脑海里不由得想起刚穿过来那晚。
画面少儿不宜,还是不要想了。
反正衣服是做出来了。
伸了个懒腰,喝了一杯水。
准备去外面走走,顺便买点水果回来补补身子。
就见不远处巷子口有个穿着工装的男人,拿着一张纸条看来看去,好像在找什么人还是房间号。
看见她出来,刘利民热情地上前:“同志,你好。我想问下,
六号楼203在哪?”
203?
这是她的屋子。
“怎么了?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我找沈浩然的前妻方苗。”刘利民一只手习惯性的抚了抚眼镜,一只手提着一袋子水果。
“你找她干嘛?”方苗看着眼前这个,搜索着有关此人的记忆,却是没有。
刘利民笑道:“我是刘利民。沈工说他有东西落在这里,让我过来取一下。”
“他东西都拿走了,家里没有他东西了。”方苗只觉得莫名其妙。沈浩然一个在家里只住过一个晚上的人,能落什么在家里。
刘利民听着她的话,惊讶道:“你就是弟妹吧,我是刘利民。与沈工共过事,现在要去沈工那边学习。沈工得知我要过去,吩咐我过来取东西,这是我刚买的水果,你拿着。”
方苗没有接,皱眉:“钢笔?他是不是记错了。”
“沈工是我们单位最好用的脑子,堪比电脑运算,怎么可能会记错。这样,你回去找一找,我在这里等你。如果实在没有,我再跟沈工说。”
他年纪虽然比沈浩然大,论贡献和能力是大大不如沈浩然的。
方苗见他说得诚恳,
又提了水果过来。想来是真的得了沈浩然指示的。
“行,你在我门口等我一下,我回屋看看。他可有说放在那里?”
“说是在你们卧室的抽屉里,你看看可有。”
方苗点点头,转身朝卧室走去。
床边的确放了一个床头柜,下面有个抽屉。
她拉开抽屉一看,果真有一只黑色钢笔静静的躺在那里。
思绪不由得记起那个不方便描述的夜晚。
当时的她,以为自己做了个梦,梦里动作有些疯狂,摸到他胸前插着一支笔时,直接扔进了抽屉里。
她不由抚额,不过是一支笔,还叫人专门来拿,这人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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