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狗哥出手,其他混子也终究没有对我出手,一是找不到出手的理由,贸然打架会被太山惩罚,二是他们本身就怕天狗哥。
我今天第一天新官上任,就让整个夜总会引起了大震荡,谁也没想到,我居然让这么多人心存忌惮。
忍辱负重,将“忍”
字发挥到了极致,那种忍劲儿,让人动容。
听说这件事还惊动了东升哥,在我昏迷的时候,东升哥亲自过来了,当然这是天狗哥之后告诉我的,他应该不会骗我,那些打手们,对我的态度真的改观了,不像之前那么不屑。
但是,这次烟柳皇都的任务是我最快立威的途径,毕竟,之前我没做出过什么大事,仅仅靠第一天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下马威,顶多让人忌惮,并不能让人惧怕。
忌惮和惧怕,完全是两个概念。
革命还未成功,我还需要努力啊。
因为和天狗哥一起接了任务,所以,当天晚上我去了天狗哥的住处,这天晚上我疼的连动都动不了了,天狗哥下手很有分寸,既把我打疼了又不伤我重要部位,所以我只是受了一顿皮肉之苦。
我一动也不想动,就这么躺着,住宿条件很差,啥也没有,而且一到夏天蚊子就多,我都快受不了了,但我还是忍着,因为我都知道,这种条件,已经还算好的了。
“今天今天被打了,你后悔吗?”
闭着眼,天狗哥轻轻出声问道,声音很低沉。
躺在床上,我脑袋里回想着天狗哥问我的话。
你后悔吗?
想混起来,就得遭受白眼和耻辱,我可以为了我爸,为了报仇忍辱负重,就是跪下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样的日子,我真的没后悔过吗?
说实话,我后悔过,毕竟,谁生来就想混呢?
但是,我有不得不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