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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爪甲

(《纲目》)

释名筋退。

时珍曰∶爪甲者,筋之余,胆之外候也。《灵枢经》云∶肝应爪,爪浓色黄者胆浓,爪薄色红者胆薄;爪坚色青者胆急,爪软色赤者胆缓;爪直色白无纹者胆直,爪恶色黑多纹者胆结。

气味甘、咸、平,无毒。

主治鼻衄,细刮搐之,立愈。独不可备,则众人甲亦可(宗)。催生,下胞衣,利小便,治尿血,及阴阳易病,破伤中风,去目翳(时珍)。怀妊妇人爪甲,取末点目,去翳障(藏器)。

附方旧二,新十八。

斩三尸法∶《太上玄科》云∶常以庚辰日去手爪,甲午日去足爪。每年七月十六日将爪甲烧灰,和水服之。三尸九虫皆灭,名曰斩三尸。一云∶甲寅日三尸游两手,剪去手爪甲,甲午日三尸游两足,剪去足爪甲。消除脚气∶每寅日割手足甲,少侵肉,去脚气。(《外台秘要》)

破伤中风∶手足十指甲,香油炒研,热酒调,呷服之,汗出便好。《普济》∶治破伤风,手足颤掉,搐摇不已。用人手足指甲(烧存性)六钱,姜制南星、独活、丹砂各二钱,为末。

分作二服,酒下,立效。

小儿腹胀∶父母指爪甲烧灰,敷乳上饮之。(《千金》)

小便转胞∶自取爪甲,烧灰水服。

男女淋疾∶同上。(并《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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