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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部第五十二卷 人之一 发

(音被。《本经》)

释名(音总。甄立)、李当之曰∶发是童男发。

弘景曰∶不知发审是何物?字书记所无。或作蒜音,今人呼斑发为蒜发,书家亦呼乱发为鬈,恐即鬈也。童男之理,或未全明。

恭曰∶此发,根也,年久者用之神效。字书无字,即发字误矣。既有乱发,则发去病。用陈久者,如船茹、败天公、蒲席,皆此例也。甄立本草作。,亦发也。鬈乃发美貌,有声无质,陶说非矣。

宗曰∶发、乱发,自是两等。发味苦,即陈旧经年岁者,如橘皮、半夏取陈者入药更良之义。今人谓之头。其乱发条中自无用之义,二义甚明,不必过搜时珍曰∶发,乃剪下发也;乱发,乃梳栉下发也。按∶许慎《说文》云∶大人曰髡,小儿曰剃。顾野王《玉篇》云∶,也。,发也。二说甚明。古者刑人发,妇人以之被髻,故谓之发。《周礼》云∶王后夫人之服,有以发为首饰者是矣。又诗云∶发如云,不屑也。甄权所谓发,雷所谓二十男子顶心剪切发者,得之矣。李当之以为童男发,陶弘景以为鬈发,苏恭以为发根,宗以为陈发者,并误矣。且顾野王在苏恭之前,恭不知《玉篇》有字,亦欠考矣。《毛苌诗传》云∶被之僮僮。被,首饰也。编发为之,即此也。

修治曰∶发,是男子年二十以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入丸药膏中用,先以苦参水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赤,放冷研用。

时珍曰∶今人以皂荚水洗净,晒干,入罐固济,存性用,亦良。

气味苦,温,无毒。《别录》∶小寒。

主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痫,大人。仍自还神化(《本经》)。合鸡子黄煎之,消为水,疗小儿惊热百病(《别录》)。止血闷血晕,金疮伤风,血痢,入药烧存性。用煎膏,长肉消瘀血(大明)。

发明韩保升曰∶《本经》云∶自还神化。李当之云∶神化之事,未见别方。按《异苑》云∶人发变为鳝鱼。神化之异,应此者也。又藏器曰∶生人发挂果树上,乌鸟不敢来食其实。又人逃走,取其发于纬车上却转之,则迷乱不知所适。此皆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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