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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第三十四卷 木之一 檀香

(《别录》下品)

释名旃檀(《纲目》)、真檀。

时珍曰∶檀,善木也,故字从。,善也。释氏呼为旃檀,以为汤沐,犹离垢也。

番人讹为真檀。云南人呼紫檀为胜沉香,即赤檀也。

集解藏器曰∶白檀出海南。树如檀。

恭曰∶紫真檀出昆仑盘盘国。虽不生中华,人间遍有之。

不香尔。

时珍曰∶按∶《大明一统志》云∶檀香出广东、云南,及占城、真腊、爪哇、渤泥、暹罗、三佛齐、回回等国,今岭南诸地亦皆有之。树、叶皆似荔枝,皮青色而滑泽。叶廷《香谱》云∶皮实而色黄者为黄檀,皮洁而色白者为白檀,皮腐而色紫者为其木并坚重清香,而白檀尤良。宜以纸封收,则不泄气。王佐《格古论》云∶紫檀诸溪峒出之。性坚。新者色红,旧者色紫,有蟹爪文。新者以水浸之,可染物。真者揩壁上色紫,故有紫檀名。黄檀最香。俱可作带、扇骨等物。

白旃檀气味辛,温,无毒。

大明曰∶热。

元素曰∶阳中微阴。入手太阴、足少阴,通行阳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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