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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部第十九卷 草之八 苹

(《吴普本草》)

释名菜(《拾遗》)、四叶菜(《卮》)、田字草。

时珍曰∶苹,本作。《左传》∶苹蘩蕴藻之菜,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则有宾之之义,故字从宾。其草四叶相合,中折十字,故俗呼为四叶菜、田字草、破铜钱,皆象形也。

诸家本草皆以苹注水萍,盖由苹、萍二字,音相近也。按韵书∶苹在真韵,蒲真切;萍在庚韵,蒲经切。切脚不同,为物亦异。今依《吴普本草》别出于此。

集解普曰∶水萍,一名水廉,生池泽水上。叶圆小,一茎一叶,根入水底,五月花白。三月采,日干之。

弘景曰∶水中大萍,五月有花白色,非沟渠所生之萍。楚王渡江所得,即斯实也。

恭曰∶萍有三种∶大者名苹,中者名荇,叶皆相似而圆;其小者,即水上浮萍也。

藏器曰∶苹叶圆,阔寸许。叶下有一点,如水沫。一名菜。曝干可入药用。小萍是沟渠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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