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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部第十四卷 草之三 郁金香

(宋《开宝》)

校正禹锡曰∶陈氏郁是草英,不当附于木部。今移入此。

释名郁金(《御览》)、红蓝花(《纲目》)、紫述香(《纲目》)、草麝香、茶矩摩(佛书)。

颂曰∶许慎《说文解字》云∶郁,芳草也。十叶为贯,百二十贯筑以煮之。郁鬯乃百草之英,合而酿酒以降神,乃远方郁人所贡,故谓之郁。郁,今郁林郡也。

时珍曰∶汉郁林郡,即今广西、贵州、浔、柳、邕、宾诸州之地。《一统志》惟载柳州罗城县出郁金香,即此也。《金光明经》谓之茶矩摩香。此乃郁金花香,与今时所用郁金根,名同物异。《唐慎微本草》收此入彼下,误矣。按赵古则《六书本义》∶鬯字,象米在器中,以匕之之意。郁字从臼,奉缶置于几上,鬯有饰,五体之意。俗作郁。则郁乃取花筑酒之意,非指地,地乃因此草得名耳。

集解藏器曰∶郁金香生大秦国,二月、三月有花,状如红蓝,四月、五月采花,即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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