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他们能活下来,咱们就没白打。”
白翔策马靠过来,挠了挠头,咧嘴笑道:“烈哥,我小时候也这样。光着脚满村跑,逮蚂蚱,掏鸟窝,偷隔壁王婶家的枣吃,被追着打了三条街。”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几分,“后来村子被鞑子烧了,什么都没了。我逃了半辈子,到了黑河堡,才算又活过来。”
沈烈没有说话,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孩子们发现了骑马的人群,呼啦一下围过来。
他们不怕生,七嘴八舌地喊着“沈大人”“沈大人”,有几个胆大的还伸手去摸马腿。
沈烈翻身下马,蹲下身,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男孩扑进他怀里,搂着他的脖子,奶声奶气地说:“沈大人,我爹说,泥是活菩萨。”
沈烈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伸手捏了捏男孩的脸,声音放得很轻:“我不是活菩萨。我是你们的大叔。记住了,以后叫我沈大叔。”
男孩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笑了:“沈大叔!”
旁边几个孩子也跟着喊:“沈大叔!沈大叔!”
白翔蹲在一边,看着孩子们跑远,忽然问了一句:“烈哥,你说,等他们长大了,还会记得今天吗?”
沈烈翻身上马,目光望向远处黑沉沉的天空,嘴角微微翘着:“记不记得今天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马蹄声渐远,孩子们还站在地窝子前面,挥着小手,喊着“沈大叔再见”。
姬明凰则是组织起妇女们,负责织布、缝补铠甲、做饭。
她穿着粗布衣裳,头发用木钗别着,忙前忙后,额头上全是汗,可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
沈烈回到堡里,看见姬明凰正蹲在院子里,和几个妇人一起分拣草药。
她的手指被草汁染成了褐色,指甲缝里全是泥,可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贵族都要高贵。
“夫人辛苦了。”沈烈蹲下身,握住她的手。
姬明凰抬起头,笑了笑:“黑河堡也是我的家。替你分担,是我应该做的。”
沈烈看着她,伸手擦掉她脸上的泥,声音很轻:“别太累。累坏了,我心疼。”
姬明凰脸红了,低下头,手上的动作却没停:“知道了。你快去忙你的。”
第二天,沈烈在堡内的空地上支起几口大锅,开始了他的“酿酒大业”。
他让人买来大麦,摊在竹席上晾晒,准备糖化。
路边采来的葎草堆在墙角,散发出淡淡的苦香,这东西是用来替代啤酒花的不二之选。
沈烈前世在部队时,有个战友家里是酿啤酒的,他跟着学了一点皮毛,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能不能成,他心里也没底,可不试试怎么知道?
“烈哥,你这是做什么?”白翔蹲在旁边,看着满地的葎草和大麦,满脸好奇。
沈烈头也不回:“酿酒。一种新酒,叫啤酒。”
白翔挠了挠头:“啤酒?什么味道?”
沈烈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喝过的都说好。没喝过的,说了你也不懂。”
白翔不问了,蹲在旁边帮着翻大麦。
利用这段时间,沈烈决定巡视下辖的各边堡。
沈烈带着赵破夷和二十名战兵,骑马向北而去。
黑河堡百户所下辖的边堡和火路墩,保宁堡、井儿关,以及四个火路墩。
这些地方,他必须亲自走一遍,心里才有底。
.....
与此同时,草原深处,七部会盟。
大帐内,气氛沉闷。
太阳汗老上汗坐在上首,手里的金杯重重搁在桌案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血狼旗全军覆没,格虎战死。他的首级,被大虞皇帝传首九边。”
帐中一片死寂。
土默部海岩汗的脸色铁青,手指攥着刀柄,青筋暴起。
血狼旗是他的精锐,三百人,从无败绩,如今一战全没,连格虎的头都被砍了去当战利品。
鲜卑部慕容仇低着脑袋,可嘴角微微翘着,心里冷笑:土默部不是一向瞧不起我们鲜卑吗?拒马岭我们折了上千人,你们还笑话我们。现在轮到你们了,滋味不好受吧?
其他几部首领各怀心思,有人摇头,有人叹气,有人暗自庆幸。
察哈尔部首领林丹巴图尔捋着胡须,慢悠悠地说:“血狼旗都栽了,咱们再贸然南侵,恐怕……”他没有说下去,可意思再明白不过。
“怕了?”太阳汗的目光扫过帐中,声音冷了下来,“一个沈烈,就把你们吓成这样?大虞边军就把你们胆都吓破了?”
帐中无人敢接话。
太阳汗深吸一口气,放缓了语气:“南征之事,暂且缓一缓。先派人去榆林卫,打听清楚这个沈烈的底细,兵力、装备、粮草、援军,一样都不能少。另外,海岩汗,你跟塞内那个姓李的商人,还能不能搭上线?”
海岩汗抬起头,咬牙道:“大汗放心,属下这就安排。”
太阳汗站起身,声音像打雷一样:“草原七部,同气连枝。血狼旗的仇,不能不报。待摸清底细,大军南下,踏平榆林,取沈烈人头,祭格虎在天之灵!”
帐中诸部首领齐齐站起,抱拳。
“遵命!”
夜风骤紧,草原上的狼头旗猎猎作响。
战云,正在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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