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移默化的语嫣
琥珀被赎出来,快半个月了。
语嫣一直都没有来找子健,她现在实在是太忙了。
这段日子,她跟闫文超走得很近。
闫文超每日都会带她去餐厅,去购物。这个大少爷享受生活的点子,可真是层出不穷。
而且,他的脑袋瓜子超聪明,自修课基本不上,笔记却是记得清清爽爽的。
有一次,语嫣漏记了一节笔记,开口跟子健借,结果,子健还没来得及答应,旁边的闫文超,已经将笔记递给她了。
看着满本那潇洒的、龙飞凤舞的字迹,语嫣第一次对他刮目相看了:这家伙,不仅多金,还多才!
那以后,两个人的距离不知不觉间拉近许多。
走进闫文超,她才发觉,自己以前真是太傻了。原来,女孩子消费是可以不用自己掏腰包的。
多金又多才的闫文超,还慷慨的令人咂舌!
以前,在商场橱窗里展示的那些高档的服装、首饰,那些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现在,只要她开口,闫文超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就会为他买下来。
最初的时候,语嫣会觉得不妥,半推半就地拒绝。
但闫文超却说:“这些东西算什么嘛?古人为博美人一笑,连江山都可舍弃了!你又何必在意这些区区俗物?”
这话说得真是大气、豪迈,语嫣心头那层薄薄的顾虑块垒,如阳光下的薄霜,一下子就融化了。
她开始频频接受闫文超的约会,心安理得接受他的物质馈赠
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子健的。
子健进入大学后,对学习更加勤奋了。
他觉得自己既然选择了医科,就要热爱它。这样,才能够在这五年时光里,学到医学的精髓。
而且,随着时光的推移,他对医学越来越感兴趣了。
当初,他可是为了照顾语嫣的情绪,才跟她报考了同一志愿。但是,现在,他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医者,患者的救命人!这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啊!
只有掌握了精湛的医术,才能担当起治病救人的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