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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家丁

陈景沉默了片刻。

四五百个逃兵,据险而守,有组织有纪律,还有懂兵法的人指挥。

这仗不好打。

“装备呢?”他问。

“看不太清,但远远看着,大部分人都有甲,至少是皮甲。兵器也不差,刀枪齐全,还有弓箭。”刘大顿了顿,“属下还看到几个人骑着马,马虽然不高大,但在山路上跑得飞快。”

陈景点了点头,据险而守,有组织有纪律,这支流寇的战斗力,恐怕比李卑那五百人里的大半官军都强。

“明天一早,去榆林镇,跟李卑会合。”

“是。”

.........

翌日,天还没亮。

陈景就带着队伍出发了。

三百六十七人,排成两列纵队,沿着黄土官道朝榆林镇方向行进。

陈景骑猎马走在最前面,马上还挂着那把陌刀,明光铠则在包裹里,被捆在马尾。

刘大跟在他身后,高一功、王破军各领一队,走在队伍的不同位置。

而李过和刘宗敏则在旁边充当副手。

对于这个决定,他俩没什么异议。

三百六十七个人的脚步声汇成一片沉闷的轰响,在黄土塬上传得很远。

簇新的鸳鸯战袄在晨光中泛着暗红色的光泽,腰刀和圆盾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榆林镇的轮廓出现在视野里。

在城外的校场上,陈景看到了李卑的队伍。

校场是一片开阔的平地,四面用木栅栏围着,中间竖着几面旗帜。

李卑的队伍已经列好了阵,五百人分成两个队伍,站在那里等着。

陈景勒住马,目光扫过李卑的队伍。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李卑本人。

李卑站在队伍最前面,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马,穿着一身簇新的铁甲,胸前的护心镜在阳光下锃亮。

他身后站着大约一百人,站在李卑身后的位置,距离主将最近。

陈景的目光落在这百人身上。

这些人,他们的棉甲明显更厚实,而且内衬铁片的棉甲,不是普通棉甲。

头盔也是铁的,不是那种皮帽或者布帽。

兵器整齐划一,清一色的腰刀配圆盾,背上还斜背着长枪,枪尖雪亮。

他们的站姿也不一样。

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站姿,而是腰杆笔直,目光平视。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凶狠。

这些人,显然是见过血的。

陈景的目光从这百人身上移开,落在那四百人身上。

对比太强烈了。

那四百人的棉甲,有的厚有的薄,有的新有的旧,还有几个穿着皮甲的,甚至有一个穿着布面甲,就是那种棉布后面缝几块铁片、聊胜于无的东西。

兵器更是参差不齐,有人挎着腰刀,有人扛着长枪,有人背着弓,还有人手里攥着一根削尖了的木棍。

站姿也松松垮垮的,有人在东张西望,有人在低声说话,有人干脆蹲在地上,像是在等吃饭。

这四百人,不像是兵。

倒像是凑数的。

这就是大明的“家丁兵”。

一个将领身边带着几百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家丁,这些人是他花自己的银子养的,吃的是他的饭,拿的是他的饷,对他忠心耿耿。

这些人,是他打仗的资本,是他升官的本钱,也是他在乱世里活下去的保障。

至于那四百人。

那是营兵,他们的装备、训练、士气,都跟家丁没法比。

在战场上,他们的作用只有一个,充数。

站在那里,凑个人头,让对面以为人很多。

真正打起来,冲锋陷阵的是家丁,断后掩护的是家丁,力挽狂澜的还是家丁。

而普通营兵,运气好的跟在后面捡漏,运气不好的,被当成炮灰填进去。

陈景看着那四百人,忽然想起了一句话。

“得二三百人之心,尽失部下二三千军之心。”

这就是大明的军制。

将领们克扣全体士兵的军饷,用这些银子养少数家丁。

家丁吃香的喝辣的,普通营兵饿着肚子。

家丁穿铁甲用精兵,普通营兵穿破棉袄拿锈刀。

打起仗来,家丁立功受赏,普通营兵当炮灰。

这样搞,谁还愿意当兵?

谁还愿意卖命?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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