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安接过奏折一看,眉头微微一挑,这五本奏折是相里金五个儿子上的,内容也如出一辙,是他们的解官丁忧表,要求回家守孝。
但这东西照例批准就行,李幼澄还专门把他召进宫看这个干什么。
就在许安疑惑间,李幼澄看向他问道“你说我我要不要夺情?”
所谓丁忧,即官员遭父母之丧,官员需解官回乡守制,一般为二十七个月。结束之后回朝重新铨选任职。
而在古代,丁忧对一个官员的仕途打击是极大的。
丁忧之后官员必须辞去所有实职,不管你原来地位多高,权力多大,丁忧期间一切权力清零。
而且丁忧结束也不是理所当然的复归原职。
要知道将近三年时间你原来的职务不可能一直空着,早就被人给顶掉了,除非你的原职是那种根本无关紧要的。
又或者朝中有实权之人愿意帮你,否则丁忧回来,能平调已经是幸运,而一般大概率是降职,有倒霉蛋或者得罪人的,甚至会出现长期无缺可补,只能赋闲在家的情况。
除非皇帝夺情,那官员就没必要归家守丧,不过武将夺情还好点,但要是注重名声文官,则很可能身败名裂,清誉尽毁,甚至会被御史追着弹劾。
而在唐朝,安史之乱前,朝廷对丁忧之事是管的极严的,丁忧敢隐瞒不报者,会被视为贪权忘孝、品行有亏。轻则罢官,重则下狱。
不过安史之乱后,礼法松动,虽然中央官员以及地方州县官仍旧大部分会进行丁忧。
但属于藩镇的官员是否丁忧,一般都是看当地节度使重不重视孝道,基本上是一半一半。
但地方武将普遍会请旨夺情,或者守一段时间后再请旨,又或者干脆自己偷偷跑回去理事,反正朝廷也奈何不了。
其中中原、江南之地的藩镇稍微讲究一点,而像河朔三镇、淮西这类强藩则完全没人守。逼得朝廷只能和地方妥协,双方各让一步默契的形成一条规矩,那就是掌兵之人,遇父母丧,只许百日奔丧,卒哭之后墨衰理事,不必终制。
意思就是不用辞官,朝廷给你一百天回家办丧事,没必要守满二十七个月,守孝期间只需要穿着丧服办公就行。
而到了后唐,在庄宗时期基本延续唐末以来的惯例,武将普遍夺情,朝廷对匿丧、拖延丁忧的官员多有姑息,极少严厉处罚。
另外像宰相、枢密使这类中央高官也会进行夺情。
不过到了明宗继位,后唐便重新开始严厉执行丁忧政策。
这段时间堪称自唐末五代以来礼法最严的时期。
明宗下诏,凡官员匿丧冒荣,勘实后终身不齿,全部告敕焚毁,永久剥夺出仕资格。
即便是手握大权的节度使若是敢拒不丁忧,朝廷也会进行施压,不听就削藩,态度可为强硬。
不过明宗亡故之后,闵帝继位便再次在此事上让步,闵帝下诏诸军将、藩镇节帅遇父母之丧,许给假百日,谓之卒哭假。假满之后,墨衰视事,不必终制。
这么一来,像以前守孝百日之后墨衰视事还只是潜规则,如果上了朝堂照样理亏,而到了应顺年间则已经成了制度,礼法进一步崩坏。